仁化县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是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仁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材料和现场的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
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准予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驳回通知书。
5.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业务窗口或监管所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准予通知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驳回通知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业务窗口或监管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进行材料初审。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材料和现场的审查;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
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准予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驳回通知书。
5.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业务窗口或监管所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准予通知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