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城区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办理程序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的说明原因退回→转业务科室办理,未通过审查的退回材料→符合条件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签发批准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的说明原因退回→转业务科室办理,未通过审查的退回材料→符合条件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签发批准文件
特殊环节
无
二、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
第三十五条兽药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兽药说明书内容相一致,在全国重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
内容完整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申请兽用生物制品的需提交)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申请兽用生物制品的需提交)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兽药生产企业申请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的,需提交《兽药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所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生产企业为港、澳、台的,提交《兽药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