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理地方

一、办理地点

台城石花路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即台山一中斜对面)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原件,需准确填写申请书内容,申请人或单位应签名(手写)或盖章。

需申请人或单位应签名(手写)或盖章,提供原件核对。

材料清晰,加盖企业公章。

公共用地,不用提供;需提供原件核对。

需提供原件核对。

需提供原件核对。

需提供原件核对。

需提交委托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须出示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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