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船舶污染物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陆“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dport.gov.cn:8080/GDPORT/)”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受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全或者更正。

3.审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

4.决定

对通过审查的申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分管领导自完成全部审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5.获取办理结果

对已受理的申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准予通过决定书》或《交通行政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并通过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告。

窗口办理流程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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