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办理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梅州市彬芳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六、办理材料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国土资源测绘院测绘的地形图,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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