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地点在哪里

和平管理部

电话:024-22713659

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电话:024-23936201

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电话:024-25891893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电话:024-23495673

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电话:024-24357993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区管理部

电话:024-23751057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电话:024-23341206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电话:024-89601612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电话:024-89138568

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电话:024-27627763

地址: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电话:024-87828903

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电话:024-87115883

地址: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电话:024-87338256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电话:024-62036688

地址: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沈阳公积金转出办理条件

1、职工工作调转,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转出我中心机构缴存;

2、职工已在异地新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3、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账户,须停缴封存半年以上;

4、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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