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货币化分配审批

办理条件:

1、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

2、住房未达标或无房户;

3、所在单位具备资金条件;

4、主管部门同意上报。

申报材料:

一、老职工

1、填写住房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供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薄、职称或职务任命书、配偶单位或房管部门出具住房情况证明;3、工龄证明;

4、提供购房发票及购房合同或协议书(二手房收件收据)。

二、新职工

1、填写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申请表;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房改工作处受理办理程序:

一、老职工1、审核;2、转财政局审批。

二、新职工1、财政局审核;2、房改办办理有关手续。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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