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分厅”,选择网上申请事项,以“个人注册”方式网上注册,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网上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在网上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经办人按有关标准对提出审查意见报处级领导核查,处级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林业局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合格的,并向申请人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不合格的,由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经办人按有关标准对提出审查意见报处级领导核查,处级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林业局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合格的,由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不合格的,由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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