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濠江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理有什么规定

一、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

第九条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

第九条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中国银行广澳支行后面)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第一阶段:设计要点阶段: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网址:http://hjsp.st.gov.cn/ )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或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1)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同时发送短信告知;

  (2)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短信告知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因申请人原因无法送达书面凭证的,以短信告知为准)。

  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关于XX项目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要点》。

  4.监督检查配合

  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设计要点阶段相关事项(如工程的资料文件、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图见图4《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设计要点阶段网上办理流程图》。

  (二)第二阶段: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网址:http://hjsp.st.gov.cn/ )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或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1)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同时发送短信告知;

  (2)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短信告知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因申请人原因无法送达书面凭证的,以短信告知为准)。

  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一份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加盖区人防办公章的初步设计图纸。

  4.监督检查配合

  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相关事项(如工程的资料文件、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图见图6《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网上办理流程图》。

  (三)第三阶段:施工审核阶段: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网址:http://hjsp.st.gov.cn/ )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或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1)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同时发送短信告知;

  (2)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短信告知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因申请人原因无法送达书面凭证的,以短信告知为准)。

  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关于XX项目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施工图审核阶段相关事项(如工程的资料文件、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图见图5《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施工图审核阶段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一)第一阶段:设计要点阶段: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提出申请,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设计要点阶段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1)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咨询导办人员指引申请人登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 ,提交申请,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予以预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的,退回当场更正后由咨询导办人员指引申请人登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提交申请,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予以预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接件受理人员应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关于XX项目人防地下室的设计要点》。

  4.监督检查配合

  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设计要点阶段相关事项(如工程的资料文件、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设计要点阶段窗口办理流程图》。

  (二)第二阶段: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提出申请,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1)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咨询导办人员指引申请人登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 ,提交申请,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予以预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的,退回当场更正后由咨询导办人员指引申请人登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提交申请,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予以预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接件受理人员应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一份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加盖区人防办公章的初步设计图纸。

  4.监督检查配合

  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相关事项(如工程的资料文件、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窗口办理流程图》。

  (三)第三阶段:施工审核阶段: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提出申请,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初步设计图审核阶段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1)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咨询导办人员指引申请人登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 ,提交申请,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予以预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的,退回当场更正后由咨询导办人员指引申请人登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濠江分厅,提交申请,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予以预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接件受理人员应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环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汕头市濠江区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施工图审核阶段相关事项(如工程的资料文件、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5.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3《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施工图审核阶段窗口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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