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日计算

生育津贴日计算: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

4、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

5、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共计128天

增加生育津贴的情形:

1、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注意

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享受天数累加计算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