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湖州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5周年以上;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有关规定标准。

申请家庭按家庭成员计算,人均(独生子女按单人计,下同)现有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及以下(以房屋所有权证、公房承租凭证等为准)。

3、家庭收入符合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即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14000元及以下。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房管局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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