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江海区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申请审核办理步骤是什么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民警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清晰,符合要求;申请人交验的相关证件、证明是否真实有效、齐全,符合要求;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人是否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等。

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现疑点的,受理后应及时进行核查;申请人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三)项规定情形的,受理后应当在审查情况中注明;不符合本规范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特殊环节

二、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户籍的内地居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6、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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