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省养老金上调多少
一、2020黑龙江省养老金怎么上调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8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76%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二、2019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对象
2019黑龙江省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