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登记对象

1、年满16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

2、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

3、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以下称归正人员);

6、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的;

7、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止经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不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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