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办理地方

一、办理地点

季华一路28号三座1幢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

1、1、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

2、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

1、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申请人签章。2、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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