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继承转移登记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3、继承权公证书(按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继承登记的,须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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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3、继承权公证书(按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继承登记的,须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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