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许可证补办在什么位置
一、上海食品许可证补办在什么位置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法人事项综合受理窗口
接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01-A18窗口
二、上海食品许可证补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沪市监规〔2019〕1号)第二条规定:本市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