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怎么投诉
一、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如何投诉
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投诉电话:024-12329
二、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的救济途径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三、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3月33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