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立许可-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理是什么要求

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b)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c)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符合,并一般应当在中国教育机构中已有或者相近专业、课程举办。合作举办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基本具备举办该专业或者课程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数量限制

二、办理机构

市教委

三、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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