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办理组织
一、办理机构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收原件(属新建、改扩建、租借的,应当提供本想材料)
收原件(属新建的,应当提供本项材料)
收原件(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本想材料)
收原件(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本项材料)
收原件
收原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原件
收原件
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