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办理组织

一、办理机构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收原件(属新建、改扩建、租借的,应当提供本想材料)

收原件(属新建的,应当提供本项材料)

收原件(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本想材料)

收原件(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本项材料)

收原件

收原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复印件

收原件

收原件

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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