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一、郑州市身份证异地补办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2017年7月1日起,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今后,群众办理身份证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

2、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主要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省内跨市或者跨县(区)异地受理和市辖区内跨派出所或者县内跨派出所异地受理。

3、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包含三种类型: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有效期满换领。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

2、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的人员;

注: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户政部门办理。

二、身份证异地补办办理材料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身份证异地补办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注:将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工作由过去的省辖市定期领取,变为邮政快递方式,直接从省公安厅制证中心邮寄到县级公安机关。对因特殊情况急需办理身份证等户籍业务的群众,可在节假日和休息日实行预约服务。

办理费用:补证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