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市内招收合同制工办理指引

(一)申请条件:

凡属本市城镇居民人口人员(包括失业职工),男性年满16周岁-59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49周岁,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经国有、市办集体、镇办集体等企业录用,即可办理招工。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招收合同制工申请书。

2、招收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居委会出具)。

3、户口簿(另附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招收合同制工申请,招工考核;

2、填写《东莞市招用合同制工人呈批表(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及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意见和盖公章)、《劳动手册、《合同制工人登记卡,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3、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核准备案。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