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鹤山分厅)\网上办事\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http://wsbs.heshan.gov.cn/servicehall/index.jsp)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信息(系统操作详见办事指南)

(三)受理。

(三)审查。网上核准材料;

(四)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按有关程序办理给予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签发《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以自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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