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噪声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一、职业噪声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将听力损害划分为观察对象及噪声聋,噪声聋又分为三级,分别为轻度,中度及重度。

其中观察对象是指:双耳高频听力损失大于40dB(HL)

轻度噪声聋是指:较好耳语频26~40dB(HL)

中度是指41~55dB(HL)

重度则指大于56dB(HL)

二、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