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户口恢复手续

失踪寻回或撤销宣告失踪、死亡人员户口恢复

许可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户口被注销的失踪公民被寻回或者查明其下落时,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的

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提供原件)

2、原户口注销证明(提供原件)

3、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提供原件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籍内勤即办

受理部门户政:

受理地址各县(市、区)公安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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