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服务办理地方
一、办理地点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二、办理地点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海丰分厅提出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网上预受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批流程完成后,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初审。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予以审核通过的,正式发文转报市局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初审决定结果。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初审决定结果文件。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