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

办理对象:国家重点国有企业,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或特大型、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

携带材料:

1、《申请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四份。

2、申报企业上报的附件材料包括:

(1)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2)技术水准质量控制证明材料;

(3)该企业市场及经济效益情况;

(4)该企业技术中心情况介绍;

(5)该企业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6)该企业技术研究项目、经济发展规划等材料。

办理地点: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1号楼406)

联系电话:0512-6524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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