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户主变更办理程序及材料

办理程序:由变更人到户籍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办理条件:参见“需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a.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b.死亡证明c.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a.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b.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a.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b.《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4.原户主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地址:变更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594-2772030,0594-2772865

投诉电话:0594-2772030,0594-277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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