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学前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办理时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幼儿园详细地址、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列明教学楼及教辅楼、宿舍建筑面积)、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招生对象、拟收费标准,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公职人员证明、个人简历、和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1.建筑设计部门设计的整体平面布局图。2.租赁或购买场的,提供租赁或购买场地的合同书或意向书复印件。3.属合作办学的,需提供合作办学协议书,包括:举办者权利和义务,各方投入资金的比例情况,权益分配,合作期限等。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镇教育组提出申请,由管辖镇教育组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将加盖初审意见,然后将加盖的初审意见的申请送达县教育局成教股。

2、受理

县教育局成教股收到经所辖镇教育组签署初审意见的书面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获取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同意收理的呈报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证件颁发,并将其信息登录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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