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浈江区利用跨越乡道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程序是什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浈江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相关材料。

2.受理。

公路站路政股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

浈江区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股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单位负责人(站领导)。

4.决定

单位负责人(站领导)应在5个工作日对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审核决定。

5.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韶关市浈江区地方公路管理站领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浈江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公路路政服务窗口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3.审查

浈江区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股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单位负责人(站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对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审核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流程完成后,印发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纸质文件由窗口送达申请人。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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