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许可办理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
广东省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8号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现场勘察、集体会审、专家评审,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关于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领取《关于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批复的批复》,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五、办理地点
广东省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