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机动车报废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机动车报废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6号

办理条件

哈尔滨市(包括八区十一县)的机动车辆已到强制报废期和哈尔滨市(包括七区十二县)有效注册期内正常状态的机动车辆,需要提前报废更新的车辆。

所需材料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6、机动车前后号牌;7、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和营运车辆还需解体后的照片和包含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部件的照片。

办理程序

1、22号窗口取表(取表后填装订);2、登记审核岗审核3、牌证管理岗制证。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手续费5元。

收费依据

黑财综字〔1994〕61号文件、黑公(交)〔1994〕146号文件、发改价格〔2004〕2831文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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