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分公司怎么注销

一、国有独资分公司怎么注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5、登记注销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

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

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

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

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

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

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

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二、注销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如果“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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