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理地方在哪

一、办理地点

金湾区办公中心23号楼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预受理(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当出现申请人超过期限不来现场提交材料的情况时,应为作废办结。当需要申请人补交补正材料时,预受理状态应为补交补正材料,系统发出补交补正短信告知,由申请人网上补交补正材料,产生新的申办信息。)

3.受理(现场勘查,核对资料。)

4.承办

5.审核

6.审批

7.办结

特殊环节

三、办理地点

金湾区办公中心23号楼

四、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2017年)

附件2第76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改)(2017年)

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非格式文本,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如实填写,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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