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办理是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在渔港内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进行审批,符合渔航安全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签名或加盖公章

交验原件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交验原件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真实、完整、有效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遂溪县遂城镇湛川大道31号

六、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

第九条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后,应当事先发布航行通告。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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