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澳门逗留签注办理在什么位置

一、杭州澳门逗留签注办理在什么位置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一楼出入境受理窗口。

二、杭州澳门逗留签注办理不予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杭州澳门逗留签注办理相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

1、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2、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