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扬州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分公司程序

1、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决议、营业执照、银行清户证明、完税证明、分公司公章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3、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工商局核准后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三、公司不按时注销的处罚

1、经济处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2、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3、法人黑名单?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四、公司注销需要携带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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