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材料

办理条件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办理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三、父、母、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五、其他所需相关材料。

受理机构:拟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办理时限: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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