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和平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在线注册、阅读办事指南、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预受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4.审批流程完成后,印发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办事大厅查询办理结果,纸质文件由接收材料窗口送达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3.获取办理结果:审批流程完成后,印发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纸质文件由窗口送达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材料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
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无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
原件需盖单位章。
原件需要盖骑缝章。
申请人为法人才需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