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浈江区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理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席前路1号

二、办理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席前路1号

三、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四、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

全文条款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52号发布《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是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六轮集中清理而制定的法规。本决定自2012年9月23日起实施。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人属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属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

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和方法

证明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

申请猎捕的野生动物种类的资源现状及其对环境、社会的影响调查材料

持枪狩猎的,必须有持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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