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步骤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办事大厅梅州分厅http://www.mzfda.gov.cn/或http://wsbs.meizhou.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4&orgId=210077&areacode=4414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图见图2。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1。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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