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办理是什么要求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是满足所列出的全部申请条件才可申请:

1、必须有负责人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八条有关禁止性规定;

2、必须由其负责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

3、公民在居住地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本处所称居住地,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向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暂住登记并持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

二、办理机构

徐闻县公安局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3 (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徐闻县徐城街道红旗二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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