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什么前提

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什么前提

1、权属来源合法;

2、界址清楚;

3、四邻无争议;

4、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需要现场勘查的,应实地查看)→审核→登簿→缴费→发证

三、办理费用

1、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收费标准:

(1)首次登记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