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建立固定狩猎场审核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

第十四条在适合狩猎的区域建立固定狩猎场所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狩猎者有计划地开展狩猎活动。

在适合狩猎的区域建立固定狩猎场所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

五、办理机构

普宁市林业局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普宁分厅注册并登陆申办系统;

2.申请人在线填写业务表单或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申报;

3.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提出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4.市林业局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如果是不予受理或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补正材料的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5.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办系统。

6.市林业局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2.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3.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并开具材料接收通知书给申请人。

4.市林业局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意见。

5.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料通知书给申请人。

6.市林业局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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