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办理需要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

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附近无污染源,通风日照良好;内部布局合理,具有足够的符合场所性质的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二次供水系统符合卫生要求;具有通风换气设施,新风量应满足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微小气候、空气、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经监测符合卫生标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二、办理地点

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

三、办理时限

10 (工作日)

四、办理机构

四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能清晰标示该公共场所所在的地理位置。

能清晰反映该公共场所的总体布局和各卫生设施所在位置。

能清晰反映卫生设施的内部布局。

新风、排风要符合国家相关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

游泳场所提供

即:1)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2)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申报方签署“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按指模

复印件,原件备检。复印件由申报方签署“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按指模

企业版、审批单位版各一份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两项材料提交其中一份。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两项材料提交其中一份。

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办事人经办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指模,并附贴办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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