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在哪个地方

一、办理地点

龙岗区德政路71号2楼

二、办理材料

检疫申报单填写应规范工整。

三、办理时限

5 (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龙岗区德政路71号2楼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各区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预受理后,申请人自行向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 受理后,检疫人员对申报检疫的动物进行现场检疫,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检疫是否合格决定。经检疫合格,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检疫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各区行政服务大厅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检疫人员对申报检疫的动物现场检疫,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检疫是否合格决定。经检疫合格,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检疫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窗口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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