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办学许可证注销审批办理时间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

40(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包含注销的理由,法人签名、盖指模。

需携带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进行核实。

需携带原件核实。

需携带原件核实。

决定书有董事会人员签名确认、盖指模。

按实际情况出具财务清算报告。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饶平分厅”网(http://wsbs.raoping.gov.cn/bsdt/index.jspx);

2.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5.审核通过后,到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领取办理结果或收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要求申请人在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更正或补齐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3.审查。经初审,符合办学条件的,在35天(不含补正材料时间)内组织专家(或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参照学校设置标准,对申请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现场核实并提出审查评价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转送决定人进行终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批复并发给办理结果。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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