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县区迁移、损坏县管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县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理要求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之一,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1)范围条件: (1)区管水利工程、设施审批;(2)市委托其他审批事项。 2)技术条件: (1)迁移、损坏区管水利工程设施的,采取补救措施或按重置价赔偿;(2)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承担相应的管理维修费用;(3)占用、影响区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负责兴建等效替代工程。

二、办理时限

10 (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梅州梅县区梅县区府前大道梅县文体中心“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