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办居住证条件

一、乐山办居住证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凡在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但未在居住地落户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年满16岁、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都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

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申请办理居住证。

二、如何申领乐山市居住证

据乐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科副科长佘-燕介绍,乐山市居住证由乐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实行一人一证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首次领证、到期换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实行免费办理。

据佘-燕介绍,申领乐山市居住证,申请人需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处所证明。派出所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验,材料齐全、有效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乐山市已停止办理暂住证,之前申领的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持证者可到居住地派出所换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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