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是什么期限

一、办理时限

50(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包含体格检查表及验单。

核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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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电子照片,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县级教育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含体检)并提出初审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赴省领取空白教师资格证书及制作正式证书,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教师资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级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可网上申请或邮寄申请)→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申请材料(邮寄以收到材料为准)→由平远县教育局审查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通知申请人补齐修正材料→申请人补齐修正材料→行政审批股实地核查(专家评审)→人事股核办申请人提交材料(30天内完成)→人事股将初审意见报分管副局长,经局长办公会审核决定。在三个月内,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1日内完成)→同意申请,发给核准文书。(如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发给核准文书)(1日内完成)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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